总局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所涉具体区域整理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扩大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各自贸区涵盖的区域:
上海:包括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及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天津:包括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
辽宁:包括大连片区(含大连保税区、大连出口加工区、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沈阳片区、营口片区;
浙江:包括舟山离岛片区、舟山岛北部片区、舟山岛南部片区;
福建:包括平潭片区、厦门片区、福州片区;
河南:包括郑州片区、开封片区、洛阳片区;
湖北:包括武汉片区、襄阳片区、宜昌片区;
广东: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重庆:包括两江片区、西永片区(含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重庆铁路保税物流中心)、果园港片区;
四川:包括成都天府新区片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川南临港片区(含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
陕西:包括中心片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杨凌示范区片区。
目前这些扩大试点地区的落地政策还在陆续会出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