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这些法规,你会节省很多成本

  • 佚名
  • 2019年06月25日

  我们谈论化妆品的研发和营销,科技与市场,必定不能脱离中国化妆品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


  所以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化妆品宣称相关的法规与技术支持,以及化妆品在宣称方面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


  宣称的定义和类型


  1、定义(参照欧盟)


  通过标签、商业供给过程和广告,以文字、名字、商标、图案、数字或其他形式,明示或暗示地传递化妆品的产品特点或功能(通常不包括强制标注的信息)。


  2、与标签、广告的关系


  标签、广告是宣称的载体,宣称是标签、广告的核心内容。


  3、宣称的类型


  (1)、安全性宣称:反映产品安全性,打消受众对安全性的顾虑。


  例如“不刺激、不致敏、适用于敏感肌肤、专为敏感肌肤定制”等。此外,“安全无毒副作用、不含汞、铅、砷、激素、抗生素等有害物质”等也可被视为安全性宣称,但因可能影响市场公平而常常受到质疑。


  宣称的安全性应该注意以下要点:


  所有化妆品都应以保证安全性为上市的前提;


  通常难以证明某个产品比同类产品更安全 ;


  保证安全性不代表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使用都绝对安全。


  目前中国的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违法添加、假冒产品两方面。相对而言,合法上市的化妆品安全性风险较低。


  (2)、功效性宣称:介绍化妆品功能和使用效果


  产品功效:终产品所具有的功效


  例如,宣称产品具有“保湿、美白、防晒、遮瑕、去屑”等功效。


  成分功效:成分本身的功效


  例如,宣称“透明质酸保湿、Vc美白、植物油分润发”等。


  (3)、其它宣称


  常见的其他宣称类型有配方宣称、专利宣称、品牌故事、情感共鸣、社会伦理等。


  配方宣称:如“含植物油、不含防腐剂”等;


  专利宣称:如新原料、新配方的专利;


  品牌故事:讲述品牌的创建和来源等;


  情感共鸣:“体验奇迹”、“美丽之旅”等感性化的内容;


  社会伦理:如环保、帮助出产原料的部落、不经动物实验等。


  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GB 5296.3 化妆品通用标签、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等。


  关于2015年9月1日实施的《广告法》:


  该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禁止明星推荐没用过的产品,十岁以下的孩子不准代言,媒体发布虚假广告最高罚200万……”新法由过去涉及的7种商品和服务,一下增加到了17种,凡和消费者生产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几乎都涵盖在内,这都源自违法广告多发生在商品和服务较集中的区域。另外也把大众传播媒介在发布广告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写了进去,并对互联网广告首次有了规定。


  对虚假广告的处理方式:


  初次违法:


  1)处广告费用3 - 5倍罚款


  2)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20万 - 100万罚款


  两年内3次以上违法:


  1)处广告费用5 - 10倍罚款


  2)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100万 - 200万罚款


  3)可吊销营业执照


  宣称三原则


  化妆品宣称的三原则包括真实、合法、公平。


  根本目的:保障市场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并让消费者从这种竞争中受益


  真实性:宣称本身是客观真实的;真实性背后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合法性:宣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平性:宣称不能有损市场公平性,不能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


  例如宣称“不含糖皮质激素”即不符合公平性原则。因为糖皮质激素本身是禁止用于化妆品的。欧盟标准明文规定“不能使用仅满足产品最低要求的宣称”,《食安法实施条例》草案也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不得以‘不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国内化妆品法规虽暂未对此做明文规定,但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这类宣称是不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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