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备案中 “减少黑头的发生”属于哪一类化妆品功效?
“减少黑头的发生”是否属于“清洁”功效?
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宣称“有助于减少或减缓粉刺(含黑头或白头)的发生;有助于粉刺发生后皮肤的恢复”均属于“祛痘”功效。
示例:某品牌洗面奶的产品标签中宣称该产品在清洁肌肤的同时还可以“减少黑头的发生”,因此该品牌洗面奶在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项下应当同时勾选“祛痘”和“清洁”两种功效类别。
违法典型案例-去黑头鼻贴属于化妆品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委托广州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某某品牌深层去黑头鼻贴”产品,于2023年1月15日收到上述产品192片。
该产品是以黏贴方式施用于人体鼻子皮肤表面,以达到清洁、美化等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属于国产普通化妆品,同时标签标称当事人为委托方,依法由当事人承担备案义务,但当事人未能完成上述产品的备案。
当事人共销售上述产品192片,销售单价为1元/片,销售金额为192元。当事人自述称已售出的上述产品已无法召回。
综上,按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生产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192元,违法所得为192元。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及第十七条“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92元;二、罚款人民币11000元。